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发布了湖北法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麻城法院福田河法庭审理的湖北某建筑工程企业诉另某、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获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法庭前移关口 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黄冈市麻城法院福田河法庭审理的湖北某建筑工程企业诉另某、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某建筑工程企业诉另某、许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另某、许某租赁该公司的商铺经营超市,签订了期限15年的租赁合同,履行至第6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超市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另某、许某拖欠租金无力支付,超市货物占用商铺不能转租,双方僵持不下。麻城法院福田河法庭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商谈,评估认为超市继续开业盈利可能性不大。为了避免僵持状态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持续损失,承办法官先后5次前往超市现场调解,促成双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主动腾退房屋,同时积极向麻城市黄土岗镇党委汇报,与当地商会取得联系,协调该建筑工程企业与有意向承租商铺的其他市场主体协商商铺租赁事宜,已经闲置近两年的商铺得以顺利盘活。
典型意义。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近年来,湖北法院持续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鼓励支持人民法庭前移关口,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引导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黄冈麻城法院福田河法庭紧扣“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结合自身特色,主动融入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充分践行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营商环境建设理念。本案中,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三评估”,尽最大努力将诉讼活动转化为激活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的具体实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涉企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