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城市创建谱新篇】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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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市民食品安全,2021年7月我市建成启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对城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保证餐厨废弃物得到专业化收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麻城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资质的企业。经过前期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市环卫处联合景明公司已与360余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责任书》。

天吉大酒店作为我市一家大型餐饮企业,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量比较大,现在酒店工作人员只需将餐厨垃圾投放到专用收集桶内,摆放在指定位置,就会有厨余垃圾清运车来定时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天吉大酒店总店执行经理王绍元告诉记者,这种餐厨垃圾回收方式相比以前要科学很多,以前都是外面包括养殖户在内的一些人把它收走了,像这样有专业公司收集后,方便餐厨垃圾进行合理化管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将地沟油流入餐饮市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目前,城区共设置300余个餐厨垃圾收运点,配备1300多个餐厨垃圾收集桶,覆盖餐饮企业、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医院等360余家,规划12条收运路线,投入4辆专业收运车辆,日均收运量约48吨,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初见成效。

据麻城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玲介绍,目前,她们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处理能力每天能达到70至80吨,但是实际的处理量只有50吨不到,只达到生产能力的60%。所以还需要在扩大收运面、加大收运力度上下功夫。

在景明公司的生产车间,集中收运的餐厨垃圾通过分拣、破碎、挤压脱水、高温降解等处理工艺后,可制成化工原料和有机肥,让餐厨垃圾“变废为宝”。

餐饮业主刘先生说:“所有餐饮业的业主,都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对我们餐饮业主、餐饮企业,还有老百姓,都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事情,最起码杜绝了地沟油的产生。”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处主任何旭东表示,为做好这项工作,环卫处将加大宣传力度,对城区大型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商户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政策法规宣传和奖励机制引导,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督促景明公司、中航环卫针对不断增长的垃圾废弃物产生量,统筹安排运力,科学优化清运路线,加大收运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加强垃圾终端处理监管,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规范处置,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源头管控,加强执法,打击违规收运处置行为。(程帆)

延伸阅读

黄冈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节选)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等废弃物。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及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签订书面收运服务协议,明确收集时间、地点、频次等内容。规模较小且分散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实行集中收集;(二)使用规定标准的容器收集、存储、移交餐厨废弃物;(三)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不得将一次性餐具、玻璃、废纸、塑料等非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四)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将餐厨废弃物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个人或者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置;(二)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堆放;(三)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存放、收集、运输、处置;(四)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在城市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内;(五)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污水管道和河道、湖泊等水体;(六)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七)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销售;(八)餐厨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喂养畜禽,或在动物疫病防控期间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处理:(一)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采用标准的收集容器收集、储存和移交餐厨废弃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八)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