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实践“枫桥经验”,在麻城市委的领导下,麻城“共同缔造”办公室的主导和麻城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4月23日,麻城市委平安麻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麻城市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创建多方参与、机制健全、流程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共同缔造走深走实。
实施“三级对接”,搭建诉源治理平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法院主推”,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麻城市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麻城市法院,麻城市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以1个速裁快调中心为基础,9个中心法庭为节点,串联10个巡回审判点和11个法官工作室,构建“法院+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源治理体系。推动市法院速裁快调中心与市综治中心对接,法院派驻速裁团队入驻市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调解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对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建立法官“包村联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调解员指导培训,做到矛盾预防、化解一站式服务。推动人民法庭“室站点”与村级综治服务站对接,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三项机制”,完善诉源治理体系。构建诉源分流化解机制。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加强对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法律业务辅导,帮助工作人员熟悉诉前调解的业务知识、工作流程,根据不同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引导分流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任务流向专门机构和基层末端。去年以来,组织开展培训20余场次。构建类型化纠纷调处机制。针对交通事故、家事、医患等多发易发纠纷,联合交管部门,建立“道交一体化平台”,建立与家调委、医调委、金融调委、工商联、工会、妇联、住建等部门常态联络机制,实现同类案件由同一调解机构调解,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构建调解前置风险评估机制。对未经诉前调解程序处理的纠纷,市法院、各基层法庭在登记立案前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送达多元调解、诉非衔接工作流程、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最佳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开展“三大建设”,激发诉源治理活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通过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开展诉讼活动,依托电子集约送达机制建设,实现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线上送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去年以来累计送达3000余次。推进诉源品牌建设。持续推动基层法庭在共同缔造示范点开展设立一个点、开好一次庭、讲好一堂课、参加一次会、化解一起纠纷“五个一”活动,为共同缔造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去年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500余场次,其中组织巡回审判600余次。推进普法宣传建设,组织开展“共同缔造与法同行”法治专题宣传活动,举办群众“点单式”法治夜校、法治讲堂,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社会平安稳定和谐根基。去年以来,开展法治夜校讲堂30余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三个保障”,提升诉源治理实效。落实队伍保障。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民法院党组联合出台《关于基层法庭庭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会,全过程参与列席属地党委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当好“法治参谋”。积极争取基层法庭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将法庭安保人员费用纳入乡镇统筹,配齐配强基层法庭“1+1+1+X”(一审一助一书一安保)人员队伍,落实考核保障。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将诉讼案件增幅、万人成讼率、诉前化解率等指标纳入各地平安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激励保障。将“枫桥经验”本土化、本地化,制定《麻城市关于“法律达人”“无讼村(社)”“金牌调解室”评选方案》,组织开展“法律达人”“无讼村(社)”、金牌调解室评选活动,推动各地比学赶超,提升基层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麻城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巩固提升诉源治理成果,探索创新更多务实管用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激化,使多发易发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