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黄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实施方案
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8日
黄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
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实施方案
(三)确保落地见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工作,及时对外公布相关公交路线和由政府管理定价的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优待政策,使广大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知晓自身权益;要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做好优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