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涉企评估+保全+调解” 麻城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7月17日,麻城市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活用“涉企评估+保全+调解”措施,促使两企业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及时盘活企业流动资金。

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湖北某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受理后,民二庭法官即刻着手查阅案卷,发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向其支付货款500万余元,并提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应价值的财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麻城市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和善意保护并重原则,法官先后多次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快速审理该涉企案件,快速兑现原告的权利,减少被告企业的损耗,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并向原、被告进行法律释明;同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两家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第一期款项被告公司已向原告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圆满化解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以来,麻城市法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立案、管辖、保全、审理、执行、审判管理等各个环节,在进行财产保全时,对企业开展实质性风险评估,准确估算和确定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在全面权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采取对被保全人权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张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