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财产处置质效,解决执行集约化程度低、个案耗费资源过多等问题,麻城市人民法院探索实施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模式,坚持“执行指挥中心+团队”人员组建原则,由员额法官领衔组建资产处置团队,结合“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组建“速执团队”和“资产处置团队”,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协助开展工作,构建了“3+1”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机制,实现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保障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湖北某银行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下欠该银行本金740000元及利息,逾期未还,该银行向麻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陈某如实报告财产状况、尽快还款。经查,在前期的借款合同中陈某将以一房产作为抵押,与此同时,市人民法院积极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精准查控到陈某名下有一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依法查封该房产,查封期限三年。启动评估程序后,为缩短评估鉴定时间,市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按照“法官主导、分工协作、流程标准、集约处置”的原则,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形成“网拍组+辅助机构”的财产处置模式。该案七日之内便完成了评估工作,随后迅速挂网拍卖,同时借助抖音平台和市融媒体中心大力宣传,一拍拍卖成交,成交价格119万元。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积极申报创建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先行试点区,并成立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专班,打破传统的由执行法官从案件收案,执行通知到财产处置,案件终结的一手包办模式,改为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流程。为切实解决车辆、房产等财产处置耗时长、投入大、难变现问题,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快兑现,执行财产处置专班评估网拍组与执行法官同步协调配合完成处置工作,确保一周之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大大缩短了评估拍卖周期,有效推动财产处置进程。(王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