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防汛救灾监督执纪问责

为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防指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命令,确保我市安全度汛,6月30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汛救灾监督执纪问责的紧急通知》,就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正面临新一轮强降雨,极可能诱发洪涝、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把防汛救灾责任落实到每段堤防、每座水库、每个闸站、每个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要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围绕中小河流、水库、高山堰塘、地质灾害点、低洼易涝等高风险地区以及在建工地、危改房、旅游景区、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要强化信息预警,督促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防汛工程水位变化,及时发布信息预警,做到覆盖到村,传递到户,预警到人;对危险区域群众要严格落实“应转尽转”。要强化值班值守,督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服从市防指命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要强化备勤备料备战,督促落实应急抢险队伍24小时待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防汛救灾监督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做到闻令而动、下沉一线、靠前监督。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精准执纪问责,对在防汛救灾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勇于担当、勇于先行而出现工作失误的,坚决予以精准容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