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开放,高龄、高危孕产妇骤增,孕产妇妊娠风险也不断增加,妊娠风险的升高给产科医疗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孕妇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以及不良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均可导致胎儿死亡、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新生儿疾病等,构成较高的危险性从而增加了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凡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孕妇,就应接受重点监护,尽量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
有些人认为高危孕妇就是指高龄产妇,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高龄”只是“高危”妊娠的其中一个因素,并不完全等同于“高危”。“高危”妊娠不是一件小事,对孕妈妈和胎宝宝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了解高危妊娠对孕妈妈顺利度过孕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哪些因素会造成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它直接危害着母亲及胎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本身因素,如年龄、体重指数偏小或偏大,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过去有多次流产、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
2、胎盘、羊水、胎儿等异常,如孕期有胎盘位置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巨大胎儿等。
3、在孕期发现内外科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性疾病用药;孕前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高血压、急性传染性肝炎、肺结核、重度贫血等妊娠合并症;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高危妊娠有哪些危害?
1、造成严重的妊娠并发症的疾病有导致出血的胎盘问题,如前置胎盘,尤其是疤痕子宫的凶险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宫破裂,这些疾病可致子宫迅猛出血,孕妇休克,出现凝血功能障碍,甚至死亡。
2、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如高血压、免疫系统疾病、恶性肿瘤、脑出血、肺栓塞等,可损害孕妇多个脏器,导致多脏器功能障碍,最终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出现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3、生出高危婴儿。合并内外科疾病、早孕期间用药、胎盘功能异常、早产、感染等新生儿,由于婴儿太小、免疫力低下、发育也不完全,所以很容易导致各种疾病,出现并发症。宝宝出生时如果发生新生儿窒息,抢救不及时,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些存活下来的婴儿也大多伴随很多疾病,如低血糖、颅内出血等。
“高危”妈妈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情绪
一旦确诊为“高危妊娠”,不要过于忧虑,应保持乐观的心情,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危险情况发生。
2、注意营养
对于胎宝宝而言,孕妈的健康及营养状态极为重要。尤其是胎盘功能减退,胎儿生长迟缓的孕妈,要摄取高蛋白、高能量的食物,并补充足量的营养元素。
3、注意预防
经常锻炼身体,可助于预防妊娠期并发症,将高危因素降低。
4、注意休息
高危孕妇要多注意卧床休息,保证充足睡眠,有利于预防和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改善子宫胎盘血循环,减少水肿,减少胎儿窘迫及发育迟缓的发生率等。
5、注意胎动
胎动是胎儿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所以,高危孕妇要学会数胎动。
孕28周开始(此时胎动逐渐规律),早、中、晚各数一个小时,每小时胎动至少大于3次,将3次胎动数总数乘以4,即为12小时胎动计数,正常胎动≥30次/12小时。如胎动<3次/小时,或者小于20次/12小时,或者小于6次/2小时,或者胎动计数比平时骤减50%,胎动幅度明显减弱或频繁均提示胎儿宫内缺氧可能,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遵医嘱定时产检,如有不适,随时就诊。
高危妊娠对孕产妇、胎儿和新生儿均可能引起疾病、死亡。遗留后遗症的机会也会明显增加,对高危妊娠,最主要的是要做好围产期保健。一旦检查确定为高危妊娠的孕妇,应到市妇幼保健院听从专家医嘱,定期检查治疗,这样可以纠正一些高危因素,减少对孕妇和胎儿、新生儿的威胁,使高危转为低危或无危,平安顺利分娩健康宝宝。
市妇幼保健院启动2023年第三季度高危孕产妇入户随访工作
为强化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落实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保障母婴安全,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高危孕产妇入户随访工作现已启动,麻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妇产科专家团队深入各乡镇开展高危孕产妇入户随访工作。
团队将全面了解辖区孕产妇基本情况;针对重点管理高危孕产妇进行高危风险排查、评估,制订个性化孕期保健方案,督促高危孕产妇定期产检;了解重点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情况与包保情况、专案管理落实情况,落实分级转诊情况。随访过程中可详细了解高危孕产妇情况,针对不同高危因素,进行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的指导,使孕妇能够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状态,减少孕期并发症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和健康。
附:
2023年第三季度高危孕产妇随访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