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局、第三人汪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一案,某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原、被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诉辩意见。某局负责人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还对第三人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的政策、程序等进行宣传和解释,做到了“既出庭又出声”。庭审中,双方就第三人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的时间、场所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激烈辩论。某局负责人表示,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及行政相对人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行政机关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担当。
为了持续推动落实《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麻城市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建立全方位的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多渠道、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2023年以来,麻城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下一步,麻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使“敢出庭、愿发声、促化解”成为常态,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