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快速妥善处理一起涉军土地纠纷案

9月21日,市人民法院联合人武部门、气象局、教育局、某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商调解,快速、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军土地保管纠纷。

1977、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先后与气象局、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保管2883.03平方米的土地及房屋协议后,某村民委员会将该宗地给某学校使用,某学校在该土地上陆续建设学校教学设施。因某部队拟将该土地及房屋作战备使用,多次协商要求腾退土地及房屋未果,某部队遂将相关资料备齐到市人民法院准备起诉。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部队、学校、村委会等多方的利益,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制定详细的诉前调解方案,然后组织人武部门、气象局、教育局、某镇政府、某村委会及某学校相关负责人,通过“多方会诊”,最终达成解除某部队与气象局、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委托书,2023年12月30日之前腾退占用的2883.03平方米的军用土地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审理涉军案件,秉持“快调、快立、快审、快执”理念,开辟涉军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充分运用诉源治理新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为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司法保障。(汪建民  曹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