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城市创建谱新篇】城市行道树岂容“私砍滥伐”


为推进麻城市高品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高品质城市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市着力营造关心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麻城市融媒体中心特开辟高品质城市创建谱新篇专栏,报道全市各地各部门踊跃投身其中,带领广大群众一起“拼抢实干”的精彩篇章,欢迎投稿、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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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聚焦“增绿提质添彩”思路,聚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然而,近期我市城区却屡屡出现私自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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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园林监察中队人员巡查时发现,在杜鹃大道一商户门前,三棵胸径30余cm的香樟树遭到过度修剪,几乎被“剃”成光杆,地面也散落大量枝叶,属于严重毁绿行为。经过现场排查,该事件系行道树周边两家商户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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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这个树枝太茂盛了,我们车子在下面放,想把这个树枝梳理下,免得把车子打了,盲目砍了,没跟部门报备。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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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监察中队负责人 万怀忠】我们除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法制宣传,也将依据《湖北省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坚决遏制当前市区乱砍滥伐蔓延势头。


【商户】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是违法了,特此表示歉意,以后不犯类似的错误。


【商户】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将会向园林部门报备,绝不擅自砍伐修剪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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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市园林部门共办理擅自修剪、移植城市树木案件40余起,其中以批评教育为主的30余起,立案查处的10余起。市民和商户履行报备程序的,受理了20余起。


【园林监察中队负责人 万怀忠】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市民,当绿化树木对商业经营或居住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时,请直接向城管执法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树木,必须经园林部门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树木修剪。


采写: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程帆 

通讯员 严志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