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关于开展2024年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确保“双减”工作实现中央要求的三年目标任务,坚决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现将麻城市关于开展2024年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公告如下:


一、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结合各类督导通报、群众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反映的违规培训问题线索,对曾发生违规培训行为的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学校周边、居民小区进行重点排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打击已注销或转型的原学科类培训机构利用之前的场地或师资继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坚决打击托管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AI自习室”等“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打击各类组织或个人以“冲刺班”“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严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规范运营行为。对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资金和预收费监管、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平台)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查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开展公示,将培训证照、教学教研人员从业资质、培训内容及班次、收费项目与标准、消防安全承诺书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基本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公告。坚决查处恶意涨价、虚假收费、超时段(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限额(培训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收费、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或随意改变合同内容、以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 


三、严查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含“一对一”“一对多”等)或与培训机构合作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监督,发现存在从事校外违规培训苗头的,及时提醒制止;发现违规线索的,立即报告并进行查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严查培训机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关于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清退从业禁止人员。督促机构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公共空间、教室等场所全覆盖、无死角。严查校外培训机构未完全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办学场所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关停整改。                      

五、严查违规培训广告。所有培训机构除门店招牌外,不得发布户外广告,不得利用电子屏发布招生、招聘广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无证无照、无证有照开展培训的机构,均属违法行为,请立即停止办学,立即整改。对违反本公告继续违规开展培训的,由联合执法专班现场执法,责令停止办学、处以罚款或强制取缔。对阻挠执行公务、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麻城市教育局 0713-2995338  

麻城市文旅局 0713-2956315

麻城市科经局 0713-2951258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3-12315


麻城市“双减”工作

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