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职人员,这份因私出国(境)工作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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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小布

我还没有出过国,我想在假期去看看世界,行不行?

市委组织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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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行!不过,对公职人员而言,不能轻易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快来了解一下因私出国(境)相关要求吧!


Q

作为公职人员,能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出国(境)旅行呢?

A

不能。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就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印发相关规范性文件,省、市两级也就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全体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实行备案管理,未经审批不得因私出国(境)。

Q

因私出国(境)管理对象范围指哪些?

A

主要包括市管领导干部、一般公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三类。①市管领导干部是指: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和相当职级的领导干部;②一般公职人员是指:县乡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管理的人员。同时,涉及临时聘用但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应纳入备案范围。

Q

因私出国(境)证件如何管理?

A

①市管领导干部应将所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统一保管。②一般公职人员、退休市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Q

在职干部可以申请因私出国(境)吗?

A

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一般不予批准,如下情况可酌情审批:(1)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发生重大事情(结婚、生子、病危、亡故等);(2)归侨、侨眷探望定居在国(境)外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3)探望我国政府驻外机构工作或公派出国留学的配偶。

Q

申请因私出国(境)需履行什么程序?

A

①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②市管干部填写《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征求市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无异议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一般公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无异议后,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进行审批;③经审批同意后,未持证者凭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证件,持证者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申请人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领取证件。

Q

因私出国(境)一般可以在国(境)外停留多长时间?

A

退休干部申请出国(境)在外时间,探亲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Q

返程后,因私出国(境)证件需如何上交?

A

返回国(境)内后10日内,证件按照管理权限交市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因故取消出国(境)的,在原审批的出发时间逾期后3天内交回证件。

Q

因私出国(境)审批可以一次审批、多次出境吗?

A

不可以。因私出国(境)事项审批必须坚持“一事一批”,不得一次审批多次有效。

Q

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

A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