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麻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经麻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21年11月11日至15日在城区召开麻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主要议程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裴永波关于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麻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财政局关于麻城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麻城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华强关于麻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石卫国关于麻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肖志飞关于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