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检察院办理全市首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

日前,麻城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罗文(化名)监护权一案获得法院当庭判决,这意味着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罗文被剥夺亲生女儿的监护权。这是该院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也是高检院部署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后,办理的首宗未成年人民事检察案件。

2020年10月,麻城市检察院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关于支持起诉建议函,经审查认为罗文严重损害了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妻子吴红作为监护人有权向罗文住所地法院申诉撤销其监护权,多次与吴红沟通后,吴红决定向麻城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罗文的监护权,该院遂于10月22日决定支持起诉。

期间由于疫情影响,案件迟迟未能开庭,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多方联系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监狱,通过沟通与协商,和麻城市人民法院法官以及吴红一起前往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视频开庭,本案才最终得以顺利开庭。2021年11月,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文对女儿的监护权。(张晚婷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