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的案子上午开庭,午饭时就收到了拖欠的工程款,效率太高了,特意制作了这面锦旗来表达我的感激!”说这话的,是一起涉企案件的原告公司法人周某。
2020年,某公司要制作一批环保风管,该公司的法人陈某找到某贸易公司法人周某,要求帮忙加工及安装,工程完工后被告公司为原告公司开具31000元的发票一张,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10000元工程款。对于下欠的21000元,经原告公司多次催要,被告公司均不予支付。原告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市法院黄金桥法庭在拿到案子的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了全部卷宗资料,厘清该案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双方都是企业,争议标的也不大,调解结案才是最佳方式。3月18日,原告到庭后,被告却未到庭参加庭审,法庭缺席审理了案件后,依法可以进行判决。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法庭再次联系被告做调解工作。被告听了办案人员耐心的晰理明法,放下电话后立即支付了剩下的工程款。(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