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4号)

为贯彻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鄂防指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汲取国内部分地方疫情反弹和聚集性疫情爆发教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人群健康检测,做好全市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反弹、疫情防控成果不前功尽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要“应检尽检”。城乡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快递物流等行业从业人员和经营海鲜、冷冻肉、烧烤及其他食品加工生产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主动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以后每4周主动进行一次双复检。对上述产品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加工等环节由市疾控中心开展常规性的抽样检测。

指定检测机构:我市核酸检测机构为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血清抗体检测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也可在乡镇卫生院采样后由当地医院送检。

二、从事生鲜、冷冻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依法索要相关凭证,确保来源可追溯。禁止销售、加工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三、接触过上述行业从业人员或敏感场所的城乡居民要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主动到检测点进行健康检测。

四、所有居民应按照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2号通告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养成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好习惯。不食野味,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接触生鱼生肉前后要做到及时科学洗手。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定期开展环境大扫除、大消杀活动。

五、各医疗机构要规范发热门诊信息报送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接诊、筛查、转诊流程,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卡”作用。对发热门诊就诊人员、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住院(急诊患者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时收治到医院缓冲病房)。

六、严格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社会责任。积极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检测。对拒不配合检测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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