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裕明,副市长洪为民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木子店镇、福田河镇、白果镇、石材产业园、浮桥河湿地公园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虎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力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武器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难点、痛点问题,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要全力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确保一河清水入长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裕明,副市长洪为民分别提出工作要求。(林升 刘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