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个人购房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促进麻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麻政办函2022〕23号)的规定,现将广大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解答如下:

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麻城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房屋所有权人)可享受相应的个人购房补贴。购房时间确定是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享受补贴政策的认定条件是需要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有效期为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二、普通商品住房的概念是什么?

答:单套商品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

三、共计有哪些补贴,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答:共计有以下5种补贴。

1、购房补贴: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含起止日)在本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补贴;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房款1.5%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含起止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购房补贴统一为1%。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

2、高层次人才补贴: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含起止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

3、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落户补贴: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含起止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户籍人口。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麻城城区)。以上三条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4、多孩家庭购房补贴: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含起止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给予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给予补贴1万元。

5、人才安居团购补贴: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含起止日)经市委编办和市委人才办审核确认的2017年1月1日后新招录和引进的人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购房时缴纳契税等额补贴。

以上前三条补贴(购房补贴、人才补贴、农户户籍人口进城落户补贴)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不能进行叠加。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人才安居团购补贴均可以叠加享受。因此,当购买人满足所有条件时,最多可同时享受三种补贴。

四、补贴对象

1、购房补贴对象标准:在本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2、多孩家庭:经购买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审核确认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3、高层次人才。经市委人才办审核确认的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员。

4、农村户籍人口。经购买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审核确认的农村户籍人口(不限麻城)。有共同购买人的,至少一人为农村户籍人口。

5、安居团购人才。经市委编办和市委人才办审核确认新招录和引进的人才(包括2017年1月1日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

五、购房补贴有没有首套限制?

答:有。所有购房补贴均有首套限制,二套或者多套不享受任何购房补贴。

六、2022年以前引进的人才能否享受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

七、当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何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学历、职称须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二是必须在2022年或者2023年与麻城市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三是户口落在麻城城区;四是购房时间在规定期限之内(2022年8月8日-2023年6月30日),才能领取补贴。

八、此次购房补贴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所有购房补贴均没有户籍限制;但是人才引进购房、农民进城购房,购房后需要在麻城城区完成落户才能享受购房补贴。

九、怎样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答: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在市政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十、购买二手房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购买首套二手房不享受任何的购房补贴

十一、离异家庭购房套数和多孩如何认定?

答:依据离婚协议书认定,无房者购房算首套,拥有几孩的抚养权就算几孩。

十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一次性缴纳6个月吗,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个人可以自愿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在麻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