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受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麻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于6月8日、9日、13日、15日,就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裕明、伍惠先后带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张家畈镇王家边水库、蔡店河澉鱼咀大桥、木子店镇杉林河水库、明山水库管理处、白果镇胡家松林村候鸟基地、顺河镇、中馆驿镇管山村、林家下湾村、三河水库管理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地进行检查。

检查组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市工作成效,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要求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全面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湿地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工作进行清单式交办,做细做深做实重点工作,强化督办抓落实,推进湿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