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调结案 矛盾纠纷不“跨年”

1月2日,2024年上班第一天,当事人余某来到木子店法庭,进门便喊“屈法官,我拿到钱了,感谢你们的帮助,我现在来撤诉。”紧接着,江西某设备公司的负责人周某打来电话,表示已与余某达成一致意见并将15万元赔付款赔付到位了。

承办法官屈剑及法官助理吴鹏接受余某的撤诉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余某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立即出具撤诉裁定书,同时电子送达给周某,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2023年6月,余某在江西某设备公司承揽的工程中从事设备安装,工作中余某不慎坠楼受伤,后经鉴定余某构成九级伤残,江西某设备公司支付了全部医药费后,因责任大小及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余某遂于2023年12月底诉至法院。木子店法庭受理了该案后,鉴于案件涉及到伤残以及被告公司位于江西等各方因素,承办法官充分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均同意诉前调解。

2024年1月1日,正值千家万户迎新年庆团圆之时,法官助理仍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反复多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江西某设备公司再向原告余某支付金额为15万元赔偿款,原告余某不得再因本次事故向被告江西某设备公司主张任何民事权利,从而一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吴鹏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