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案件的执行往往金额大、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小则影响企业的经营,大则对地区的经济民生产生不良影响。如何开展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是一道难题。10月15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一改以往“重拳出击”的风格,灵活采用“刚柔并济”执行前和解的方式,短短数天便执结了一起涉案标的达2000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促使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彰显了司法温度。
2019年3月和2020年8月,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三份施工合同,由原告公司承包被告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
被告公司认为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工程款不符合支付条件,双方产生分歧,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下欠工程款1900万余元及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10月,原告向麻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麻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件,收到执行申请材料后立即查阅本案卷宗。在了解案件详情后,深知此案如果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不利于企业发展及市域营商环境,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麻城市良好营商环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制定和解方案,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对被执行人明理释法,一方面悉心解释执行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讲明作为被执行人可能面临的种种不便及惩戒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自动履行债务,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签署了执行前和解笔录。
不到一周的时间,本案件在对各方影响最小的情况下顺利结案,不仅化解了双方公司之间的矛盾,使曾经的合作伙伴化干戈为玉帛;也顺利解决了一起重大经济纠纷,确保本地两大经济主体的经营不受影响,维护了麻城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麻城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力度”和“温度”执行涉企案件,执行前和解是麻城市人民法院探索执行新路径的一个重要成果。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推进涉企案件高质量办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